法通过修例界定「强奸」 强调「未经同意」入罪原则
| 发布 : 2025-10-31  来源 : 明报新闻网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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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参议院周三(29日)最终表决通过法案,将任何「未经同意」的性行为界定为强奸。有份提案的中间派议员里奥东形容,这标志法国「由强奸文化迈向同意文化」。
法国现行法例仅规定,强奸或性侵须涉及「暴力、胁迫、威胁或出其不意」等情况。新例将「同意」原则正式纳入强奸罪定义,因此即使没有「暴力、胁迫、威胁」等因素亦可能入罪。新例定明「同意」必须是「自由且知情、具体、事前并可随时撤回」,强调「沉默或没有反应不能推断为同意」。
法案审议因去年吉塞勒(Gisole Pelicot)案而加速。吉塞勒的前夫因在婚姻期间下药迷晕她,并邀请数十名陌生人轮奸她而被定罪。德国、荷兰、西班牙等欧洲国早已有「基于同意」的强奸罪定义。多个维权团体欢迎法国修例,国际特赦组织法国分会倡议主任舒尔曼表示:「这是历史性的一步,追随多个欧洲国家的步伐,但这只是第一步,根除性别及性暴力有很长路要走。」(BBC/法新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