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3年8000伙公屋涉滥用收回
发布 : 2025-4-18 来源 : 明报新闻网

用微信扫描二维码,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【明报专讯】立?x??相关草案委员会昨讨论《2025年房屋(修订)条例草案》,修例建议引入「严重滥用公屋」的新罪行。房屋局长佾x??贤表示,公共房屋是社会宝贵资源,必须编配给真正有需要者及合理善用。她称,房委会自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底已收回约8000个被滥用或违反租约的公屋单位,相当于一条大型屋?,亦等于节省逾80亿元建筑费。当局认为今次修订可令打击滥用公屋措施更具阻吓力。
修例建议严重滥用公屋与非法转让资助出售房屋罪行一致,最高罚款50万元及监禁1年;同时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可疑者提供个人资料;以及延长虚假陈述、拒?x??供资料及非法让与罪行的检控时效。当局建议法例修订明年3月底生效。
议员促厘清「正在居住」定义
民建联陈学锋在会上提问,若公屋户经营小生意而牵涉使用单位;或有非居住公屋子女滥用父母租住的公屋作商业行为,当局如何界定是否遾x??,冀政府尽量人性化处理。法律界林新强希望政府可厘清,住户利用公屋经营生意但同时住在单位,是否获豁免刑事责任。
选委界洪雯称,简约公屋及过渡房屋同属公共房屋资源,修例亦应把两类房屋纳入规管;选委界谢伟俊及黎栋国均关注条文有关「正在居住」公屋单位的定义,要求政府清楚解释。
佾x??贤:住兼做生意 视滋扰程度
佾x??贤表示,建议新刑事罪行针对严重滥用公屋,本身不住在公屋却利用公屋做生意行为,如有租户已移民并将公屋在网上放租,属不应该并浪费社会资源;而租户同时住在单位并做生意,则视乎滋扰程度。
何又说,当局会设立上诉委员会,公正处理不同情?个案,包括相关租户是否知情,并在法例实施前多做宣传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