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(图)涉嫌违反《公职选举法》的上诉案,大法院(最高法院)周二宣布定于今日在全院法官审讯中宣判。裁决结果将决定李在明是否能参加6月3日总统大选。
李在明被控2021年参加总统选举期间,对大壮洞、柏岘洞开发项目贪污案作出不实、误导选民的言论,违反公职选举法。去年11月原审(一审)判他入狱一年、缓刑两年。他不服上诉,3月26日获首尔高等法院(二审)裁定无罪;其后控方又向大法院提出上控。大法院于4月22日开始由4名法官主审首场上诉案,继而于两天后即开第二场庭审及扩大为全院14名法官之中的12人审理,意味法院希望「速战速决」。一般上诉案耗时约3个月审理。
判徒刑或罚逾100万圜无法参选
若大法院维持二审判决或发回下级法院重审,李在明很可能保住参选资格,但若他最终被判处徒刑或罚款最少100万韩圜(逾690美元),他最少5年无法参选公职。鉴于5月10日、11日是参选报名日期。共同民主党一旦赶不及于这期间登记,或者候选人在登记后退选、丧失资格,该党都不能再推举任何人参选。该党初选由报名至选出候选人,需时两星期。
执政国民力量党的初选,前雇佣劳动部部长金文洙和前党代表韩东勋跻身最后两强,预计本周六会有最后结果。
(综合报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