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局接48宗私校发债等申请

发布 : 2025-5-15  来源 : 明报新闻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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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报专讯】现时私立学校要收取债券、资本费、提名权费等须获教育局批准。教育局昨回覆本报称,至今共收到48宗申请,比较本报去年12月查询时增加23宗;局方称当中有38宗现已发债、申请续期,当局已批核5宗,又称批核有效期一般为6个学年。

翻查资料,教育局2020年起分阶段??u展审批机制,并设过渡期,所有在过渡安排下的批核有效期于今学年(2024/25)完结或之前届满。

根据局方规定,所有有意收取其他费用的私校,须在开始收费前最少6个月申请,亦须证明收费时已符合条例及法例规定、收费具透明度等4项原则。

教育局亦于上月底就私校投资发通告,建议所有私校应在投资时确保有足够营运储备,以应付学校至少营运4个月,亦建议所有私校把款项分散存入数间银行。通告提到,倘私校录得已变现的投资亏损,相关责任须由引致亏损的学校管理层承担,且不得将该亏损记入任何学校帐目。教局称如发现任何违规,或会向该校发出劝喻或警告信。

本报昨日向教育局查询至今发出多少封劝喻或警告信,其中拖欠家长债券的汉鼎书院曾否收信等,局方未正面回覆,只称一直检视并适时更新监管私校管理、营运和财务状?的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