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RSP供款超额度非无心之失 税局狠罚老实纳税人(图)

发布 : 2025-7-11  来源 : 明报新闻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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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因在注册储蓄户口中超额供款而被罚款。


【明报专讯】根据一宗加拿大税务局(CRA)官司判决,一名遵纪守法的纳税人,几十年来按时报税,但在向注册退休储蓄计划(RRSP)缴款时超出可供款额度2,000元,被税局徵收罚款。法官最终裁定纳税人不算「无心之失」,不能豁免税项及罚金。

超额部分每月收1%罚款

根据税务法规定,纳税人向RRSP的缴款如果超额,只要没超出可供款额度2,000元,都不会有处罚;但如果超出额度,则按超出2,000元以上的部分,每月徵收1%的罚款,直到超出部分从帐户中移除为止。

至于最快、最简便的纠正方式,是向RRSP发行机构申请撤回超额部分,即填写税务局表格T746《计算未扣除RRSP缴款退税的扣除额》,用于抵销从RRSP中取出的这笔金额所带来的收入。另一种选择是填写T3012A表格《未扣除RRSP缴款退款的税收减免申请》,用作申请在不扣税的情况下抽回超额缴款。

如果确实因RRSP超额缴款而被徵收惩罚性税款,CRA有权取消这笔税。因此被惩罚性徵税的纳税人,只要能证明那笔超额的缴款是因为无心之失,并且已经采取了合理步骤来纠正错误,就可以书面向CRA申请豁免。

如果申请豁免被CRA拒绝,纳税人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。这就是本案中一名纳税人的做法。

2021年4月,该纳税人向RRSP缴款22,118元,但他那一年的缴款限额仅有9,504元。2022年4月,他意识到错误,通过填写T3012A表格申请,从RRSP中免税抽走超额的部分。

同年8月,CRA批准了T3012A表格,允许他提取12,614的超额缴款。同时,CRA还通知他需要提交2021年度的T1-OVP报税表,以计算和缴纳超额缴款税。他随后请求CRA代为提交T1-OVP表格,CRA也照办了,并寄来一份2021年度的T1-OVP评税通知,要求他支付955.26元联邦税(即每月1%的罚款)、85.97元的罚金和27.37元的利息。

至9月,该纳税人请求CRA豁免其超额缴款税和罚金,但被CRA拒绝。2023年6月,此人再次提交申请,解释自己在计算缴款额度时,误用了2019年的税务局《评估通知书》中的额度,而非正确的2020年额度,并强调并未从这笔超额缴款中获得任何收益。

但CRA还是拒绝,理由是CRA已提供了正确信息,纳税人本应以此作出正确判断。他的犯错不属于「无心之失」。

申请不受理 闹上法庭终败诉

官司打到联邦法院。该纳税人提出5项理由:第一,40年来从未出错,现在却被过分惩罚;第二,这是一个诚实的错误,他没有获得任何收益;第三,CRA滥用职权;第四,该决定与《所得税法》的立法意图不符;第五《税法》设定的惩罚「非理性且被滥用」。

法官虽然承认这可能是一个「诚实的错误」,但指出纳税人辩解的理由「毫无根据」,CRA只是按照议会制定的法律执行,并无证据表明其滥用权力或偏离《税法》的立法意图。

法官总结称,「误解RRSP的缴款限额,本身不能被当作无心之失,因为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是纳税人的职责和责任」。

法官最后驳回了纳税人的司法覆核申请,认定CRA的决定合理,不适用于酌情豁免。